前店后廠為了能更好的維護與提升平臺信譽度,特制定前店后廠交易規則,2015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。
1、商品說明
1.1 廠家在前店后廠平臺發布的商品說明(商品描述、價格等)應保證準確可靠。前店后廠不保證廠家在平臺上發布的商品說明或其他內容是準確的、完整的、可靠的、最新的或無錯誤的。
如果違規,處罰:一次凍結20天,3個月不能參加活動報名。
2、價格
2.1 廠家在平臺上發布的商品實際交易價格須保持一致,且不高于向其他渠道批發的實際價格。
2.2 店鋪所訂購的商品,如果發生缺貨,店鋪有權取消訂單。
2.3 商品運輸過程中的物流費用須在訂單中明確標示,費用應根據廠家與店鋪選擇的具體配送方式而定。
3、發貨
3.1 除特殊商品外,廠家應在店鋪付款后的72小時內發貨(定制、預售及其他特殊情況或雙方另行約定發貨時間的商品除外)。廠家的發貨時間,以快遞公司系統內記錄的時間為準。
(如果延時1-3天) 如果違規,處罰:一次凍結20天,3個月不能參加活動報名。
(如果延時4-15天)如果違規,處罰:一次凍結50天,6個月不能參加活動報名。
3.2 店鋪申請退款時廠家尚未發貨的,廠家應當征得店鋪同意后再發貨。
3.3 廠家逾期發貨,或者未經店鋪同意在店鋪申請退款后發貨,廠家應當追回已經發出的商品,但店鋪已經簽收并確認收貨的除外。
3.4 除非廠家與店鋪雙方另有約定,廠家應當按照此訂單約定的收貨地址發貨。
3.4.1 因店鋪填寫的收貨地址和(或)收貨人信息不準確,或者未經廠家同意變更收貨地址或收貨人信息,導致廠家發貨后無法送達的,由店鋪承擔相應責任。
3.4.2 店鋪無正當理由拒絕簽收商品時,由店鋪承擔相應責任。
3.4.3 店鋪拒絕簽收商品后,廠家應當及時聯系承運人取回商品。因廠家怠于取回商品所產生的額外運費、保管費等費用由廠家承擔。
3.5 收貨人簽收商品時發現與所訂購商品不一致的情形,店鋪有權拒絕簽收商品。
3.5.1
如果收到商品完全不是同一款式或者同一類商品可選擇拒簽。
3.5.2
如果收到貨品是質量問題或者尺寸不正確的,可與廠家協商進行調換貨(運費由廠家承擔)。
如果違規,處罰:一次凍結3個月,1年不能參加活動報名。
3.6 店鋪簽收商品后,商品有毀損、滅失的情況,應在簽收后的3個工作日內,請求客服介入處理,并提供相關證據,廠家與店鋪共同協商解決。
4、退換貨保障(如果違規,處罰:一次凍結3個月,1年不能參加活動報名)
4.1 在商品未使用過,未拆封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前提下,出現以下情況時,店鋪有權提出退換貨申請:
(1)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功能性故障或商品質量問題。
(2)到貨物流損、缺件、錯發件或商品與平臺發布的信息不符等原因。
4.2 前店后廠有權按規則對廠家的交易金額進行處理,以保證退換貨政策的有效執行。